造字法,汉字字典

周的甲骨文,金文,竹简及象形码

发表于 2024-04-30 zhangxinwei
字:周
部件:口毌
说文解字:密也。从用、口。
象形码:HXR
造字法:声部口,口者洞口也,此加凡七谓木工之木有通口,短木穿入,如制凳腿,引为口之紧密无缝,不易散也,七者断木也。正语曰君子周而不比,小人比而不周。最新的版本是《汉字公式》,比这个版本的解释更好
古语用例:

「善不可失,惡不可長,其陳桓公之謂乎?長惡不悛,從自及也。雖欲救之,其將能乎?《商書》曰:『惡之易也,如火之燎于原,不可鄉邇,其猶可撲滅?』周任有言曰:『為國家者,見惡,如農夫之務去草焉,芟夷蘊崇之,絕其本根,勿使能殖,則善者信矣。』」[左傳]

「我周之東遷,晉、鄭焉依。善鄭以勸來者,猶懼不蔇,況不禮焉?鄭不來矣!」[左傳]

「我先封。」滕侯曰:「我,周之卜正也。薛,庶姓也,我不可以後之。」[左傳]

「君與滕君辱在寡人。周諺有之曰:『山有木,工則度之;賓有禮,主則擇之。』周之宗盟,異姓為後。寡人若朝于薛,不敢與諸任齒。君若辱貺寡人,則願以滕君為請。」[左傳]

「周諺有之:『匹夫無罪,懷璧其罪。』吾焉用此,其以賈害也?」乃獻之。又求其寶劍。叔曰:「是無厭也。無厭,將及我。」[左傳]

「父與夫孰親?」其母曰:「人盡夫也,父一而已,胡可比也?」遂告祭仲曰:「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於郊,吾惑之,以告。」祭仲殺雍糾,尸諸周氏之汪。公載以出,曰:「謀及婦人,宜其死也。」[左傳]

「是何故也?」對曰:「國之將興,明神降之,監其德也;將亡,神又降之,觀其惡也。故有得神以興,亦有以亡,虞、夏、商、周皆有之。」王曰:「若之何?」對曰:「以其物享焉,其至之日,亦其物也。」王從之。內史過往,聞虢請命,反曰:「虢必亡矣,虐而聽於神。」[左傳]

「不可,昔辛伯諗周桓公云:『內寵並后,外寵二政,嬖子配適,大都耦國,亂之本也。』周公弗從,故及於難。今亂本成矣,立可必乎?孝而安民,子其圖之!與其危身以速罪也。」[左傳]

「昔周饑,克殷而年豐。今邢方無道,諸侯無伯,天其或者欲使衛討邢乎?」[左傳]

「崇明祀,保小寡,周禮也;蠻夷猾夏,周禍也。若封須句,是崇皥、濟而修祀紓禍也。」[左傳]

「宋,先代之後也,於周為客。天子有事膰焉,有喪拜焉,豐厚可也。」[左傳]

字形演变:
甲骨文: 甲骨文周0 甲骨文周1 甲骨文周2
金文: 金文周0 金文周1 金文周2
竹简帛书: 竹简帛书周0 竹简帛书周1 竹简帛书周2
说文解字篆文: 说文解字篆文周0 说文解字篆文周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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