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字法

靈的甲骨文,金文,竹简及象形码

发表于 2024-04-30 zhangxinwei
字:靈
部件:巫霝
说文解字:靈巫。以玉事神。从玉霝聲。或从巫。
象形码:EWANHH
造字法:最新的版本是《汉字公式》,比这个版本的解释更好
古语用例:

「不穀不德而貪,以遇大敵,不穀之罪也。然楚不克,君之羞也。敢藉君靈,以濟楚師。」使潘黨率游闕四十乘,從唐侯以為左拒,以從上軍。駒伯曰:「待諸乎?」隨季曰:「楚師方壯,若萃於我,吾師必盡,不如收而去之。分謗、生民,不亦可乎?」[左傳]

「方事之殷也,有韎韋之跗注,君子也。識見不穀而趨,無乃傷乎?」郤至見客,免冑承命,曰:「君之外臣至,從寡君之戎事,以君之靈,間蒙甲冑,不敢拜命。敢告不寧,君命之辱。為事之故,敢肅使者。」[左傳]

「靈」[左傳]

「請神擇於五人者,使主社稷。」乃徧以璧見於群望,曰:「當璧而拜者,神所立也,誰敢違之?」既,乃與巴姬密埋璧於大室之庭,使五人齊,而長入拜。康王跨之,靈王肘加焉,子干、子晳皆遠之。平王弱,抱而入,再拜,皆厭紐。鬬韋龜屬成然焉,且曰:「棄禮違命,楚其危哉!」[左傳]

「朱不用命於楚,君王將立東國。若不先從王欲,楚必圍蔡。」蔡人懼,出朱而立東國。朱愬于楚,楚子將討蔡。無極曰:「平侯與楚有盟,故封。其子有二心,故廢之。靈王殺隱大子,其子與君同惡,德君必甚,又使立之,不亦可乎?且廢置在君,蔡無他矣。」[左傳]

「死生存亡、窮達貧富、賢與不肖毀譽、飢渴寒暑,是事之變,命之行也。日夜相代乎前,而知不能規乎其始者也。故不足以滑和,不可入於靈府。使之和豫通而不失於兌。使日夜無郤而與物為春,是接而生時於心者也。是之謂才全。」[莊子]

「夫衛靈公飲酒湛樂,不聽國家之政;田獵畢弋,不應諸侯之際;其所以為靈公者何邪?」[莊子]

「夫靈公有妻三人,同濫而浴。史鰌奉御而進所,搏幣而扶翼。其慢若彼之甚也,見賢人若此其肅也,是其所以為靈公也。」[莊子]

「夫靈公也死,卜葬於故墓不吉,卜葬於沙丘而吉。掘之數仞,得石槨焉,洗而視之,有銘焉,曰:『不馮其子,靈公奪而里之。』夫靈公之為靈也久矣!之二人何足以識之!」[莊子]

「孔子謝之矣,而其未之嘗言。孔子云:『夫受才乎大本,復靈以生。鳴而當律,言而當法。利義陳乎前,而好惡是非直服人之口而已矣。使人乃以心服,而不敢蘁立,定天下之定。』已乎,已乎!吾且不得及彼乎!」[莊子]

「為我葬,必以魏子為殉。」魏子患之。庸芮為魏子說太后曰:「以死者為有知乎?」太后曰:「無知也。」曰:「若太后之神靈,明知死者之無知矣,何為空以生所愛,葬于無知之死人哉!若死者有知,先王積怒之日久矣,太后救過不贍,何暇乃私魏醜夫乎?」太后曰:「善。」[戰國策]

字形演变:
甲骨文:
金文: 金文靈0 金文靈1 金文靈2
竹简帛书:
说文解字篆文: 说文解字篆文靈0 说文解字篆文靈1
加入收藏

会员评论登录

评论


汉字公式

我的作品

其他媒体

关于汉字公式

回到首页

后台数据库查询耗时: 2327 微秒

@2015-2023 最精简的解释,来自于自然、来自于生活

豫ICP备2023033703号-1